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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天康生物: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天康生物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制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费用,合理利用闲置资金。

  2、投资品种:结构性存款

  3、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天康制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授权天康制药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天康生物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天康制药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此项业务开展不会影响到天康制药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天康制药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从而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为控制风险,公司监督天康制药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使风险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天康制药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现金管理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天康生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天康制药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天康生物子公司天康制药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天康制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天康制药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对天康生物子公司天康制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天康生物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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