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4.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回购专户
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天康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目前回购专户中所持回购股份为 0 股。
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康转债,债券代码:128030)转股期
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鉴于公司将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天康转债”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8 日期间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075,619,348
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天康生物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1,075,619,3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1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天康生物
2 08*****178 北京融元宝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900 新疆天邦鸿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04 新疆畜牧科学院
5 08*****005 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康转债,债券代码:12803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康转债”转股价格:7.85 元/股,调整后“天康转债”转股价格:7.3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天康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层
咨询联系人:郭运江
咨询电话:0991-6626101 6679232
传真:0991-667924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