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7
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11楼公司4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杨焰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1,848,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00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9,682,865股,占公司总股本39.76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2,166,1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38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3,205,1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93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6,6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2,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2,8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2,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551,848,9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53,205,1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