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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海翔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扬超先生、许国睿先生、姚冰先生、洪鸣先生、陶红女士、王晓洋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永平先生、钱建民先生、梁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俞永平先生、钱建民先生、梁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数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数量的比例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
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在此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简历

    1、王扬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7 年 2 月,长江
商学院 EMBA。2008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市椒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台州市椒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等职务。

    王扬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扬超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许国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7 年 6 月,大学
文化,MBA 在读,中共党员。2000 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历任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台州市椒江区工商业联合会九届执委,台州市椒江区进出口企业协会副会长。

    许国睿先生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持有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376 万
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姚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2 年 11 月,中共党
员,澳洲注册会计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外交学院外
交学专业硕士。2007 年至 2016 年历任中国外交部北美与大洋洲司、驻加拿
大、卡塔尔、新西兰等国外交官及领事官。2016 年至 2019 年在普华永道任高级经理,负责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咨询等业务。2019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300.8 万
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洪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83 年 12 月,硕士研
究生,中共党员,工程师。2006 年进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医药国际注册员,项目经理,业务发展高级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医药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现担任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海翔药业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洪鸣先生持有公司 23.625 万股股份,持有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188
万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5、陶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3 年 12 月,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1995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东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染料营销中心总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上海珩烽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
南荣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实和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翔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州港翔化工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陶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150.4 万
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晓洋女士,生于 1987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
生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德勤(新加坡)会计师事务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21 年 1 月进入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上海珩烽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王晓洋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48.88 万
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俞永平先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生于 1965 年 2 月,理学博
士。浙江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学药物研究所所长、药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浙江省“新世纪151 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计划。主持研发的创新药物已分别进入临床 I 期和 II 期研究。作为负责人承担 “十一五”、“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部中印尼生物技术联合实验室中方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
项目、企业联合研发项目等科研项目 20 余项。发表 SCI 论文 100 余篇,参与编
写专著 5 部,授权美国、欧洲、中国专利 40 余项。中国药学会药物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与抗生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杭州泽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荣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泽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

    俞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
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8、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58 年 1 月,医
学博士学位,中国致公党党员。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肝病中心副主任,肝移植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担任海泽临床成果转化医学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CEO。

    钱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
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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