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90,0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6,869,436.44 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 10,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36.44 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465,829.73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14,403,60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累计划
转募集资金 75,316,204.70 元以抵补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同意
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已将结余募集资金 370,616,060.66 元转入公司普通帐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17,819,097.27 元(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70,616,060.66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20,872.0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29,628,785.78元;2020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362,937.51 元(包含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864.09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29,462.7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34,182,034.78 元(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70,633,924.75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750,334.76 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 29,628,785.78 元。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3,600,692.4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 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台州前进公司和川南药业公司共计 3 个募
集资金专户(本期内注销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11129200085025 44,757,950.77 募集专户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57171703780 55,594,644.43 募集专户[注 1]
司台州市椒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86287 133,248,097.27 募集专户[注 2]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合 计 - 233,600,692.47 -
[注 1]: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 2]:系变更为川南药业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
的银行帐户。
川南药业公司开立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6 月底已注销,节余资金
17,864.09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因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370,616,060.66 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 公司所在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公司职能定位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 南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主要是通过实施原料药和关键中间体产品的中试生产,为产品的中试开发提供工艺验证和数据收集,为开发大规模生产的产品提供必要的研发支持。该项目计划建设用地位于公司外沙厂区,需要拆除原有车间,在原址上新建厂房。由于原车间为药证体系注册车间,需要办理相关药证转移变更程序,故导致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进度低于规划进度。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为配合厂区产能整体规划、协同活性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需要,投入与实施计划有所延缓。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医药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项目储备;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的建成能够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能力,为新药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定制加工带来战略客户资源和项目储备;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三废”处理能力,为公司染料及医药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3 月 11 日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因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已将结余募集资金 370,616,060.66 元转入公司普通帐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440.36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4.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061.6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354.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54%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进度(%)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