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参与对象不超过367人,其中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最终参与对象数量以实际出资员工数量为准。
3、本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本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441,160,750份,资金总额不超过441,160,750元。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1,160,750元,对应认购股份不超过50,075,0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认购的计划权益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8.81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上
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7、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
上市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
个月为解锁期。
9、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1)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10、上市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上市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上市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翔药业/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
国华人寿 指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对象 指 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上市公司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草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案)》 (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员工持股计划、国
发行/本次交易 指 华人寿、胡曼秋发行不超过156,072,644股人民币普
通股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
标的股票 指 本持股计划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持有人 指 实际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上市公司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常设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指 机构,由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大
会选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 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参加对象的范围及确定依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和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其他正式员工。
(二)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过44,116.0750万份,每份份额的认购价格为1元,认购总金额不超过44,116.0750万元,其中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2人,分别为:杨思卫、许华青、李进、郭敏龙、龚伟中、汪启华、李洪明、孙杨、蒋灵、许国睿、沈利华、郭世华,共计认购不超过10,572.00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的23.96%;其他员工共计认购不超过33,544.0750万元,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的76.04%。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认购金额 认购比例(万元)
1 杨思卫 1,762.00 3.99%
2 许华青 1,762.00 3.99%
3 李进 1,762.00 3.99%
4 郭敏龙 1,321.50 3.00%
5 龚伟中 881.00 2.00%
6 汪启华 881.00 2.00%
7 李洪明 616.70 1.40%
8 孙杨 440.50 1.00%
9 蒋灵 440.50 1.00%
10 许国睿 440.50 1.00%
11 沈利华 176.20 0.40%
序号 姓名 认购金额 认购比例
(万元)
12 郭世华 88.10 0.2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0,572.00 23.96%
其他员工 33,544.0750 76.04%
合计 44,116.0750 100%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上市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已承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但未按缴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