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根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93,682,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101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5,382,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60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91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三)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文杰律师、高秉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68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文杰、高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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