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均统称“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89,555,9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9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9,133,73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8.86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0,422,2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4.08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2,122,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9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22,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9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高秉政律师、陈锦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555,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