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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亿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85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6亿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31亿元。

    2018年,公司经营亏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