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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993,445.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295,440.3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29,544.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648,548.31元,减去2017年分配

以前年度的利润 28,640,000.00 元,本年度期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61,174,444.62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拟以 2017年 12月 31 日股本总数35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1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等有

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