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
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文娜杰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亚男女士,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信永中和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9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股东大会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就向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具备相
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