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持公司股份110,430,83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16%)的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616,37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何清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何清华 集中竞价 3 月 8 日-6 月 7 日 6.19-6.75 2,899,153 0.266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10,430,832 10.16 107,531,679 9.89
何清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430,832 10.16 107,531,679 9.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 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何清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 何清华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