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595,201.00股后的1,074,902,26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117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105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234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11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70 何清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东路 1335 号
咨询联系人:王剑、易广梅
咨询电话:0731-86407826
传真电话:0731-86407826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激励对象曾子龙、王开宇、刘灿伦、伍利辉、熊海琳、张峰、周幼康、陈玉泉、玄仲平、王冰、郭勇、湛辉、陈玄、刘武等14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 14 人将会在收到公司派发的 2020 年年度权益后及时退还给公司。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