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08,749.7465 万元。 108,721.2465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 108,749.746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108,721.246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108,749.7465 万股。 构为:普通股 108,721.2465 万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