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548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3,2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7元/股,授予数量占公司授予前总股本的3.0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12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43万股,授予价格为2.97
元/股。
4、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确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22日,同意公司向548名激励对象授
予3,2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月22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述激励对象被授予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因此,董事会调整了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584名变更为548名,授予数量由3,243万股调整为3,204万股。
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股票比例 本比例
夏志宏 董事、总经理、财务 24 0.75% 0.02%
总监
张大庆 董事、副总经理 24 0.75% 0.02%
董事、高级 唐 彪 副总经理 24 0.75% 0.02%
管理人员 朱建新 副总经理 24 0.75% 0.02%
黄志雄 副总经理 24 0.75% 0.02%
龙居才 副总经理 24 0.75% 0.02%
王 剑 董事会秘书 24 0.75%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36 94.75 2.87%
(共计541人)
合计 3204 100% 3.03%
3、授予价格:2.97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5、除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而未获得授予的激
励对象外,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6、解锁安排: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50%
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7%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注:“2017年营业收入”指经审计后的2017年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数,即39.46亿元。
如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申请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合格及以上 10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29日出具了CAC证
验字[2019]001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9年1月2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后认为:截至2019年1月2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
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95,158,8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32,04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63,118,8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月2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
年2月20日。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股本
投资者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期变动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股本总额 1,056,068,465.00 100.00 32,040,000.00 1,088,108,465.00 100.00
其中:股权激励限制性 32,040,000.00 32,040,000.00 2.94
股票
合计 1,056,068,465.00 100.00 32,040,000.00 1,088,108,465.00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088,108,465股摊薄计算,
201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491元/股。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