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5月15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117,147,8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123,292,914股增加至1,240,440,770股。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21%下降至4.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24年1月-2024年5月14日期间为公司关联人,2024年5月14日后不再确认为公司关联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2024年度关联方范畴。
公司与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签订《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
经到期。基于合作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并签订《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与本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准时为本公司危险品及原辅材料物流服务的相关配套和运输提供安全保障。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2024 年度-2026 年度物流运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通过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596214
注册资本:622671.0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文远
经营范围:建筑用石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28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2,382,723.51 万元,
净资产 1,049,060.51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 992,704.07 万元,净利润 196,534.68
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
关联方 关联方类型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矿业控股企业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7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 2024 年度关联方范畴。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下属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 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593295202T
注册资本:1851.8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昭福
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24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4,683.75 万元、净
资产 2,671.72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 11,169.32 万元、净利润 335.50 万元(未经
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高管担任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
甲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3.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4.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 2024 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
民币 2.5 亿元。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
甲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民用爆炸物品、液体硝酸铵、固体硝酸铵、硝酸钠运输服务。
3.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运输业务价格的确定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同等条件下,承运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高于甲方可委托运输价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下调运输价格,调整后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 2024-2026 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
限为人民币 3.25 亿元,其中 2024 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0.95 亿元、2025 年度金
额上限为人民币 1.1 亿元、2026 年度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2 亿元。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战略发展以及与关联方长期合作中形成的业务关系,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协议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各方友好磋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3.36 万元;公司与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98.18 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协议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磋商后订立的,遵循了主体双方的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关联方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巩固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关联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
4.公司与关联方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2024 年度-2026 年度物流运
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