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3-053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连续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审计工作年限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
际已达到规定期限。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2,06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8.63 亿元,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5.41 亿元,2022 年
度证券业务收入 21.15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 19.40 亿元。2022 年
度末上市公司客户 612 家。天健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客户涉及制造业、公用事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信息技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以及其他多个行业领域。同易普力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3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汪文锋,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4 家上市公司或 IPO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安长海,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芹,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健事务所对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项目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了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预计 2023 年度向拟聘任的天健事务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3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于 1988 年 12 月成立,注册资本 15099 万元,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天职国际连续 1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规定,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达到规定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天职国际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由于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规恰当,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拟变更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改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