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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民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3

南岭民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7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7 月 17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因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及时完成换届选举,现相关事项已完成。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由公司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付军先生、曾德坤先生、邓小英先生、宗孝磊先生、陈宏义先生和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和唐祺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郑建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军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经营部副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商务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
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曾德坤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爆破工程师。历任湖南一六九公司车间副主任、总师办副总程师、厂长助理、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湖南新
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9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1 月,
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3、邓小英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葛洲坝三峡爆破公司技术员、爆破队副队长、队长、生产部主任、项目部经理,新疆和益公司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党委常委,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专职监事(主持工作)、主席;2019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4、宗孝磊先生,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技经处副处长、经营计
划处副处长,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经营计划处处长、技经处处长,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技术经济中心副主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南电力设计院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产业事业部(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2021 年10 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5、陈宏义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历任湖南省常德电业局党委办副主任、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湖南省电力工业局政治处宣教政工师、综合组组长,湖南省电力公司政治处副处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国家电网报社办公室主任,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部门主任级)。

    6、孟建新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信用管理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宗孝磊先生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产业事业部(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陈宏义先生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巡视组组长(部门主任级)和孟建新先生任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外,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运敏先生,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
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冶金工业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露天采矿研究室课题副组长,科研管理处处长助理、院长助理、处长,副院长,中国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宝武资源有限公司董事。

    2、郑建明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研、副研究员,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豫光金铅、维信诺、贵州毕节农商银行、西部新锆科技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6 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2017 年 5 月至今,任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唐祺松先生,199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律师。2016 年-2022 年先后在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迈旭律师事务所任职。2022 年 5月至今,任职于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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