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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宝: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生意宝: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9,173,931.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9,915,994.77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 239,089,926.34 元。
按母公司 2020 年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2,917,393.16 元,支付上年的股
利金额 12,630,000.00 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3,542,533.18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23,542,533.18
元。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527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2,636,000.00 元。剩余 210,906,533.18 元暂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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