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4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和信”);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2.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
公司拟聘任和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793.1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2918.9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81.4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961 万元。和信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
(3)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1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和信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和信在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95 万元(含内部控制
审计费 4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自 2013 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
中兴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和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及拟聘任审计机构和信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立信为 2021 年度审计
业务服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业务服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