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94 深市 青岛金王


首页 公告 青岛金王: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青岛金王: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3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2:00,现场会
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80,814,1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1709%。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80,549,7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1326%;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8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64,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38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三)《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四)《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六)《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八)《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 180,550,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543%;

  反对 2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5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52,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1998%;

  反对 2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800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十)《关于补选崔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180,563,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615%;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8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2,665,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2393%;

  反对 2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恩颖、王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