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2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7,123,112.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264.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26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5.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2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3-0003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02.4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195.28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8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58.47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18 年公司债一期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3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8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成功发行 2 亿元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18 金王 01”),票面利率 7.00%,债券期限 5 年,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8 年债券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在 2019 年 5 月 4 日提前兑付本
期债券并支付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投资项目已于上期达到 100%投资进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8.5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
(一)2016 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 年 5 月 24 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 802530200515208 2077.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3803020138000000543 5.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69010155300003058 275.47
合计 2,358.47
(二)2018 年公司债一期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与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802530200562919 8.5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000032551800022845774 0 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2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105,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 3,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9 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3500.00 万元,已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6 月 15 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提前将尚未到期的 4,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24日,公司将剩余的30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
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询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发
布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2016 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26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02.45
报告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