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0-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0
年 4 月 27 日下午 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 470,259,835.6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30,062,630.05 元,按 2019 年度税后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47,025,983.57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3,296,482.14 元。
基于公司 2019 年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大力开展公司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仓储体系建设、渠道采购备货等以及改善公司现金流的需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 年-2018 年公司已累计发放现金红利 6,851.34 万元,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9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95 万元,其中包含内控审计费 40 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0 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山东省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高科园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齐鲁银行青岛分行、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浙商银行青岛分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银行天津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成都曼哈顿支行、交通银行湖北东西湖支行、杭州联合银行、平顶山银行、郑州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 22.4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青岛金王募集资金 2019 年度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王德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德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德勋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德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王德勋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真诚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唐风杰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彬先生简历:王彬,男,1983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3
年 10 月就职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助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7 年 12 月
至 2019 年 5 月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任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内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崔婷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崔婷女士简历:崔婷,女,198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 年 5 月
至 2004 年 3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管会计;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税收主管;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20年4月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经
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崔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