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7-08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出售并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7月14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6年2月3日经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通过“广发原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公司2015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已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25元/股,购买数量2,920,00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 321,916,620 股的比例为 0.91%。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自2016年6月13日起锁定12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资产管理计划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合同到期前不得新增净申购规模,保本周期到期后应转为非保本产品,或者予以清盘,不得续期,所以“广发原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到期后无法续期,到期后必须予以清盘。
截至2017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广发原
驰青岛金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
完毕,总计卖出2,920,000股。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及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