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09-03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
司签定油品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
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开展国内
油品贸易业务需要,公司及金王国贸拟与公司的参股公司利津森化化
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森化)签定油品销售框架合同,向利津
森化销售燃料油、蜡油等油品。公司及金王国贸拟合计向利津森化年
销售累计不超过为15000 万元的油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具体油品品种根据定单确认,价格根据定单签订日前五天市场平均价
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结算方式为定单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交货并
付款。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11 月,注册资本8000 万
元,注册地址为利津县永莘路以北。法定代表人为王建民,主要业务
为石脑油、轻蜡油、基础油等生产。
2、关联关系:
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参
股公司,公司持有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金王国贸拟合计向利津森化年销售累计不超过为15000
万元的油品,具体油品品种根据定单确认,价格根据定单签订日前五
天市场平均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结算方式为定单签订后的三
个月内交货并付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金王国贸向利津森化销售油品,可以充分利用利津森化的
生产能力进行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交易的价格以公
开、公正的市场为基础,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
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油品销售框架合同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