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增补公司2022年与公司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17,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江红女士、赵永禄先生、于雅静女士作了回避表决,
其余董事全部同意。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补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2 年 截至 2022
关联交易 关联人 的主要内 关联交易 预计金 增补金 年 12 月 31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额 额 日实际发
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 新疆中泰(集团) 材料、备
购原材料、产 有限责任公司及 品备件等 市场价格 200,000 17,000 215,442.07
品、商品 其下属子公司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数据
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6 日
注册资本:203,602.95738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洪欣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 1503 室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等。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85,396.999194 91.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18,205.95819 8.94
合计 203,602.957384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2021 年度 2022 年 9 月末/2022 年 1-9
(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58,283.18 14,416,020.18
负债总额 8,727,135.46 10,363,616.49
净资产 3,831,147.72 4,052,403.69
营业收入 21,215,265.30 17,323,822.13
净利润 416,316.35 229,646.35
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2月7日,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5.91%的股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为 365,432.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子公司增补 2022 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
料、产品、商品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材料、产品、商品关联交易作了增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2022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