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
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经自查发现,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将董事于雅静作为激励对象单独予以披露,而披露在子公司高管一类,导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股本比例
(万股)
杨江红 董事长 13.00 0.5073% 0.0050%
刘洪 董事、总经理 13.00 0.5073% 0.0050%
丁永众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王雅玲 总工程师 10.00 0.3902% 0.0039%
李芸华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张玲 副总经理、董事 10.00 0.3902% 0.0039%
会秘书
彭江玲 财务总监 10.00 0.3902% 0.0039%
赵克雄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吕文瀚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陈建平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子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192 1,122.50 43.8049% 0.4358%
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334.00 52.0585% 0.5179%
人员(718 人)
合计 2,562.50 100.0000% 0.9949%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3)占股本比例为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更正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股本比例
(万股)
杨江红 董事长 13.00 0.5073% 0.0050%
刘洪 董事、总经理 13.00 0.5073% 0.0050%
于雅静 董事 13.00 0.5073% 0.0050%
丁永众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王雅玲 总工程师 10.00 0.3902% 0.0039%
李芸华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张玲 副总经理、董事 10.00 0.3902% 0.0039%
会秘书
彭江玲 财务总监 10.00 0.3902% 0.0039%
赵克雄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吕文瀚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陈建平 副总经理 10.00 0.3902% 0.0039%
子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191 1,109.50 43.2976% 0.4308%
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334.00 52.0585% 0.5179%
人员(718 人)
合计 2,562.50 100.0000% 0.9949%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3)占股本比例为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