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增补韩复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韩复龄先生已取得相应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韩复龄先生简历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韩复龄先生简历
韩复龄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波兰西里西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央视财经评论员,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顾问,北京中财慧融绩效评价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首席风控师。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系副主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发展部宏观分析师、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系主任。出版《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实务》、《资本运营的财务技巧》、《公司并购重组》、《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解析及案例分析》等多部著作。2021 年 3 月起,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韩复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复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韩复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