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在保证资金安全、存取灵活的基础上,获得高于银行同期通知存款或其他产品的收益,公司拟使用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存取灵活的基础上,获得高于银行同期通知存款或其他产品的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短期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资金,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6、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投资的收益、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由于逆回购在初始成交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资产部将对拟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进行选择及操作,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对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上述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公司也将依据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资产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为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法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法务部负责审查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资产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法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 短期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操作性强、流动性强等特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一定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