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洪欣先生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0,634,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4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1,607,5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69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9,026,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4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5,190,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8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冯传求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反对3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0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3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65,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36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2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3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65,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36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2,700股(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2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3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60,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16,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0%;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58,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3%;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1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1%;反对3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3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5%;反对4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745,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反对4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反对3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0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3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74,141.6万元融资租赁,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60,0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46,631,4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58,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90%;反对46,631,4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60,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52,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08,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万元,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52,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延缓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25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反对3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80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3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冯传求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