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02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于2017年8月8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于2017年8月1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127),并于2017年11月10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85)。
2018年2月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出具的《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泰化学减持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浙江富丽达分别于2017年9月1日及2017年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合计3,022,641股,具体为:
交易 交易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
方向 (股) (元/股) (元)
浙江富丽 2017年9月1日 卖出 2,426,144 17.14 41,572,890.67
达股份有
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卖出 596,497 17.38 10,367,655.86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2017年9月7日,浙江富丽达因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70,000
股,成交均价16.48元/股,成交金额1,153,900元,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具体详
见公司2017年9月9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8)。
(二)浙江富丽达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浙江富丽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浙江富丽达持有公司200,917,61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9.36%。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