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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02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见2024年8月24日公司指定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 证 券 时 报 》 和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购买了4,2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10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3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29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7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3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10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1、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10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
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2、类型: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3、风险等级:R1-低

  4、金额:4,200万元

  5、收益率:1.40%-3.50%

  6、成立日:2025年1月8日

  7、到期日:2025年4月8日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产品期限:90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29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29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2、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风险等级:R1-低

  4、金额:300万元

  5、收益率:1.55%-1.65%

  6、成立日:2025年1月9日

  7、到期日:2025年2月11日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产品期限:33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3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3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2、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风险等级:R1-低

  4、金额:700万元

  5、收益率:1.55%-1.60%

  6、成立日:2025年1月9日

  7、到期日:2025年3月10日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产品期限:60天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衡盈系列【104】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风险提示如下: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本期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约定的可能影响本期收益凭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信证券有权停止发行本期收益凭证,公司将无法认购本期收益凭证。

  2、政策风险:本期收益凭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收益凭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期收益凭证投资收益降低。

  3、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将面临【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宏观周期指数(CMABC.WI)】相关的市场风险,即公司投资本期收益凭证的收益与【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宏观周期指数(CMABC.WI)】相关。公司需对【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宏观周期指数(CMABC.WI)】有自身判断并能承担其波动带来的收益波动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不对公司提供提前终止权,且持有期间不得转让,将导致公司面临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中信证券按照本期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约定有关“信息披露”部分的约定,发布发行人和本期收益凭证的相关信息。如公司在认购收益凭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证券无法及时联系公司,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收益凭证募集期结束后,中信证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本期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情况确定本期收益凭证是否成立。如不能成立,即募集失败,中信证券将通过约定信息披露途径予以通知,并返还公司收益凭证认购金额。

  7、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期收益凭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提前终止、资金清算延误等。

  8、电子合同风险:对于中信证券柜台市场客户,若采用签订电子合同方式认购本期收益凭证的,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导致电子合同无法及时签订,从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电子合同签订后,中信证券柜台市场客户凭交易密码登录中信证券金融终端进行交易,通过交易密码登录后所有操作均将视同本人行为。如公司设置的交易密码过于简单或不慎泄露,可能导致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操作公司账户,给公司造成潜在损失。

  9、本期收益凭证投资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为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收益凭证的收益挂钩于【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宏观周期指数(CMABC.WI)】,一旦存续期内的【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宏观周期指数(CMABC.WI)】表现欠佳,公司的投资收益将会受到影响,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29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43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风险提示如下: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本期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约定的可能影响本期收益凭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信证券有权停止发行本期收益凭证,公司将无法在约定的募集期内预约认购本期收益凭证。

  2、募集失败风险:收益凭证募集期结束后,中信证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本期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情况确定本期收益凭证是否成立。如不能成立,即募集失败,公司的收益凭证预约认购金额将于原定起始日后的2个营业日内解除冻结。

  3、产品流动性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不对公司提供转让、赎回权,且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提前终止。当公司提出提前终止请求时,发行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同意或拒绝公司的提前终止请求。前述情形均可能将导致公司面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的风险。

  4、发行人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以中信证券的信用发行,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中信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中信证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或中信证券出现如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5、操作风险:由于中信证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

  6、信息技术系统风险:中信证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中信证券业务顺利开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中信证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中信证券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
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7、政策法律风险:本期收益凭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中信证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中信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可能导致本期收益凭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信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传递风险:中信证券按照本期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协议(柜台市场版)》中有关“信息披露”部分的约定,发布发行人和本期收益凭证的相关信息。如公司在认购收益凭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证券无法及时联系公司,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

  10、因计算方式导致的误差风险:若双方就提前终止收益凭证的全部/部分份额达成一致,则提前终止兑付金额将按照产品说明书中“条款说明书”的约定,以提前终止的凭证份额乘以约定的“提前终止日份额价值”计算得出。由于提前终止日份额价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第4位,故根据约定方式计算的兑付金额与基于约定的“提前终止收益率(年化)”及凭证存续期限直接计算的金额可能存在不一致,请公司知悉。此外,在计算到期兑付金额时,“到期日份额价值”仅供公司参考,实际到期兑付金额以“到期兑付金额”中约定的计算方式为准。公司知悉并认可前述因计算方式导致的误差风险。

  11、电子合同风险:若公司采用签订电子合同方式认购本期收益凭证的,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

        导致电子合同无法及时签订,从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电子合同签订后,公司

        凭交易密码登录中信证券金融终端进行交易,公司通过交易密码登录后所有操作

        均将视同本人行为。如公司设置交易密码过于简单或不慎泄露,可能导致他人在

        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操作公司账户,给公司造成潜在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

        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