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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4

江苏国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5:00(视频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下午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752,078,12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6.2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92,072,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560,005,8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406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39,809,8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45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8,4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39,371,4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90%。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05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7%;反对1,025,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84,6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47 %;反对
1,025,2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46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6%;反对1,612,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97,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494 %;反对
1,612,5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0,47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69%;反对1,602,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07,2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742 %;反对
1,602,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顾春浩先生、金志江先生以及张健先生等 5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张子燕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50,955,482 股

    4.02.候选人:选举张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50,468,388 股

    4.03.候选人:选举顾春浩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50,468,427 股

    4.04.候选人:选举金志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50,593,590 股

    4.05.候选人:选举张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50,557,39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张子燕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687,231 股

    4.02.候选人:选举张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200,137 股

    4.03.候选人:选举顾春浩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200,176 股

    4.04.候选人:选举金志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325,339 股

    4.05.候选人:选举张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8,289,145 股

    该提案获得通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起
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蔡建民先生、陈百俭先生、孙涛先生、雷敬华先生等 4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人选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蔡建民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0,470,386 股
    5.02.候选人:选举陈百俭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0,482,787 股
    5.03.候选人:选举孙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0,079,287 股
    5.04.候选人:选举雷敬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0,551,789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蔡建民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202,135 股
    5.02.候选人:选举陈百俭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214,536 股
    5.03.候选人:选举孙涛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7,811,036 股
    5.04.候选人:选举雷敬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283,538 股
    该提案获得通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当选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起
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第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唐朱发先生、潘宇龙先生、曹春玲女士等3 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唐朱发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750,079,283 股

    6.02.候选人:选举潘宇龙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750,079,285 股

    6.03.候选人:选举曹春玲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750,534,78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唐朱发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7,811,032 股

    6.02.候选人:选举潘宇龙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7,811,034 股

    6.03.候选人:选举曹春玲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8,266,535 股

    该提案获得通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当选监事任期为三年(起止时
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当选监事唐朱发先生、潘宇龙先生和曹春玲女士,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张艳女士和徐晓兰女士(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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