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1-72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2 月 30 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 万元(含 58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2021 年 8 月 23 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额度拟由原来的 580,000 万元增加至 650,000 万元(含 650,000 万
元)。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额度拟由原计划的 580,000 万元增加至 650,000 万元(含 650,000 万元),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650,000 万元(含 650,000 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3、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第一节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650,000 万
元(含 6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对公司投资者有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事项
无异议。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8,4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3%;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 447,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4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详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国泰: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76)。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