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1-13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 万元(含 58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
过 580,000 万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详细内容见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 6,1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
型 结 构 性 存 款 【CSDV202100813B 】、 5,900 万 元 中 国银 行挂 钩 型 结 构 性 存 款
【CSDV202100814B】、4,900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3B】及5,100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4B】;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公司”)向交通银行张家港分行购买了 4,000 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汇率看涨)、4,000 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汇率看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 1,4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3B】及 1,6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4B】;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投资”)向交通银行张家港人民路支行购买了 1,700 万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4 天(挂钩汇率看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帛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 2,4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性 存 款 【 CSDV202100663B 】 及 2,600 万 元 中 国 银 行 挂 钩 型 结 构 性 存 款
【CSDV202100664B】;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 4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3B】及 6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4B】;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购买了 9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3B】、1,1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4B】、4,9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425B】及 5,100 万元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426B】。
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3B】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3B】
2、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6,500 万元
4、收益率:1.5000%-5.0536%
5、收益起计日:2021 年 1 月 27 日
6、到期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收益计算天数:93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华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4B】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4B】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6,500 万元
4、收益率:1.4900%-5.0793%
5、收益起计日:2021 年 1 月 27 日
6、产品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9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2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华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3B】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3B】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9,600 万元
4、收益率:1.5000%—5.1250%
5、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6、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6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4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盛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4B】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664B】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10,400 万元
4、收益率:1.5000%—5.1071%
5、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6、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6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4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盛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汇率看涨)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汇率看涨)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4,000 万元
4、收益率:1.56%—5.04%
5、产品成立日:2021 年 1 月 21 日
6、产品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0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国华公司与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无关联关系
(六)、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汇率看跌)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挂钩汇率看跌)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4,000 万元
4、收益率:1.56%—5.04%
5、产品成立日:2021 年 1 月 21 日
6、产品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0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国华公司与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无关联关系
(七)、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4 天(挂钩汇率看涨)
1、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4 天(挂钩汇率看涨) 2、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金额:1,700 万元
4、收益率:1.35%—2.60%
5、产品成立日:2021 年 1 月 25 日
6、产品到期日:2021 年 2 月 18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24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国泰投资与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无关联关系
(八)、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425B】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425B】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4,900 万元
4、收益率:1.5000%—4.9035%
5、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 月 18 日
6、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2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华盛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九)、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426B】
1、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426B】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金额:5,100 万元
4、收益率:1.5000%—4.9211%
5、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 月 18 日
6、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产品期限:92 天
9、关联关系说明:华盛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一)、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813B】/【CSDV202100814B】/【CSDV202100663B】/【CSDV202100664B】/【CSDV202100425B】/【CSDV202100426B】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 观政策以及市 场法律法规、 相关监管规定 发生变化, 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宜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悄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 (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公
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国华公司、汉帛公司、华博公司及华盛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