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1-07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国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
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0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7,309,319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 207,309,319股,发行价格为 13.52元
/股,共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2,802,821,992.88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62,042,329.89
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2,740,629,662.99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56号),公司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于 2017 年 1 月 23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
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 年 2 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
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4 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科技、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技术)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就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签署监管《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18 年 2 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7 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科技、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漫越)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 2020 年 9 月30 日止,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所属公司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元) 存放金额(元) 储存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江苏国泰 1102028629000316933 2017.1.23 940,779,662.99 9,069.48 活期
城北支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国泰 2040000100000462578 2017.1.23 900,000,000.00 8,840.81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江苏国泰 8112001014700267053 2017.1.23 900,000,000.00 1,206,114.05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紫金科技 8110501013300845704 546,355.31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海外技术 1102028629000330535 19,053,070.12 活期
城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
瑞泰新材 10527101040039174 9,053,996.56 活期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 上海漫越 310069215013001510876 182,060,306.67 活期
合 计 2,740,779,662.99 211,937,753.00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存在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实施进度变更的情况,具体如下:
1、 第一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 年 3 月24 日公
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
目并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原“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变更为“缅
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 1.50亿元。
2、 第二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 年 12 月 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8 年 1 月 11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募集资金在波兰实施 4
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泰新材和公司控
股子公司华荣化工各出资 50%在波兰共和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国泰华荣(波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兰公司”),由波兰公司在波兰实施 4 万吨/年锂
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瑞泰新材以国泰东南亚纺
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 86,000 万元募集资金中的 15,000 万元出资,
华荣化工以自有资金出资 15,000 万元,双方按项目进度分期投入。
3、 第三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9月10 日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
71,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6,800万元以1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公司全资
子公司紫金科技,再由紫金科技将该16,800 万元以 1 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
资其全资子公司海外技术,然后由海外技术将该 16,800万元在缅甸设立全资项
目公司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
4、 第四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1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国泰
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
尚未使用的 54,200 万元募集资金中的 8,520 万元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
实施方式为将募集资金 8,520 万元以 1 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紫金科技,由
紫金科技将该 8,520 万元以 1 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海外技术,再由海外技
术将该 8,520 万元以 1 元/每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国泰缅甸产业园有限公司,然
后由国泰缅甸产业园有限公司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
5、 第五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0 年 7 月 3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 45,680
万元募集资金中的 27,000 万元和国泰中非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尚未投入使
用的全部募集资金 99,000万元,合计126,000万元,以 1 元/每元出资额的价
格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科技,再由紫金科技将该 126,000 万元以 1 元/每
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漫越实施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9 月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
异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