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8日
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237,802,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670,435.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7,802,90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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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8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2 08*****445 东吴基金-宁波银行-东吴鼎利56号资产管理计划
3 00*****597 葛宁
4 08*****092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智臻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00*****283 叶留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剑、李瑾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咨询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电话:025-5276292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