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4月 29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 年 5月 16 日
3、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3 人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54.50 万股
5、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16 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
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胡命基先生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5、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内部 OA 系统及
内部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工会以及部分员工反馈的
意见。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并要求董事会作
出解释说明。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反馈意见的解释说明》,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解释说明。
2024 年 2 月 6 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员工反馈意见作出的解释说明之核查意见》及《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4月 29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54.50 万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7.16 元/股
5、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13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次激励计划
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额
股) 例 的比例
1 秦晓新 总经理 30.00 4.33% 0.06%
2 姚永华 财务负责人 10.00 1.44% 0.02%
3 袁怡 副总经理 10.00 1.44% 0.02%
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 504.50 72.85% 1.00%
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
其他核心人员(110人)
预留部分 138.00 19.93% 0.27%
合计 692.50 100.00% 1.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
6、首次授予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5%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35%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1、EBITDA: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当期解除限售限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4年度EBITDA考核目标为8.00亿元,年度第一个解除 EBITDA目标完成率≥100%时,兑现10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在90%
限售期 (含)-100%之间时,兑现9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在80%(含)-
90%时,兑现8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小于80%时,不予兑现。
2、营业收入: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当期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4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39.54亿元,年度营业
收入目标完成率≥100%时,兑现100%;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在 90%
(含)-100%之间时,兑现90%;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在80%(含)-
90%时,兑现80%;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完成率小于80%时,不予兑现。
1、EBITDA: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当期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5年度EBITDA考核目标为8.80亿元,年度
EBITDA目标完成率≥100%时,兑现10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在90%
首次授予的 (含)-100%之间时,兑现9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在80%(含)-限制性股票 90%时,兑现80%;年度EBITDA目标完成率小于80%时,不予兑现。
第二个解除 2、营业收入:考核权重占比为50%,达成考核目标,兑现当期解除限售限
限售期 制性股票总数的50%。2025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43.50亿元,年度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