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
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李辉华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6 年开始一直
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15 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拥有超过 10 年为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及申报会计师服务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小冬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开始一直在事
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20 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洁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10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
执业,有逾 11 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 IPO 审计及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逾 8 年的
丰富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安永华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5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帮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安永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帮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25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