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东洋 股票代码 00208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东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俊 李霓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
玛大街 18 号 玛大街 18 号
传真 0535-6729055-9055 0535-6729055-9055
电话 0535-6729111 0535-6729111
电子信箱 6729111@dfhy.cc 6729111@dfhy.cc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2023 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双轮驱动、科技创新的可持续发展。
(一)海洋事业部
1、海水养殖业务
主要从事海参、名贵鱼类的苗种繁育及生态养殖,海带保种、育种及苗种繁育等业务。其中:海参养殖主要包括开放式海区底播增殖、围堰养殖和池塘养殖等养殖模式;鱼类苗种繁育、养殖及海带苗种繁育采取工厂化养殖模式。特别是在海参和海带保种育种方面,通过与中科院海洋所、中国海洋大学等大院大所的多年深度合作,共同搭建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功能配套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一体化的科研推广平台,各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推出有力支撑和推动了企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养殖版块主要产出产品为海带、海参、鱼类苗种,以及海参、商品鱼,销售以鲜销和活销为主,国内市场主要通过经销商、农超对接等多种方式。
2、水产品加工及保税仓储业务
主要包括水产加工产品进出口、胶原蛋白加工、海参加工及保税仓储等,具有经过青岛海关批准的公用型保税仓库及冷藏加工厂的自用型保税仓库、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进境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水产品加工能力达 58,000 吨/年,冷藏能力达 80,000 吨/次。进出口水产品主要包括冷冻食品、生食产品、调理产品、冷风干燥产品、烧烤产品、裹粉产品、蒸煮产品等多种系列,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主要包括胶原蛋白肽、胶原蛋白化妆品;海参系列加工产品包括淡干海参、盐干海参、高压海参、海参肽等。
(二)大健康事业部
报告期内,大健康事业部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谱生物”)的同型半胱氨酸及其代谢相关物质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取得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25-羟基维生素 D 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延续注册获证,目前质谱生物累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资质共计 55 个。报告期内,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维可生物”)包括胃功能检测系列等共计 8
个产品延续注册获证。目前艾维可生物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欧盟/英国准入资质以及
一类产品备案凭证等共计 61 个。与此同时,数十种自主研发的免疫及质谱诊断产品分别
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检验、临床试验阶段。
报告期内,大健康事业部艾维可生物和质谱生物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部分产品在国内持续生产并实现销售。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仁医学检验实验
室”)持续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707,578,83 2,001,961,77 2,002,400,05 35.22% 2,653,744,38 2,653,744,38
3.26 2.53 1.53 9.81 9.81
归属于上市公 1,617,399,97 - - 410,480,873. 410,480,873.
司股东的净资 5.20 1,167,981,50 1,167,961,00 58 58
产 6.01 8.29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37,233,445. 629,302,311. 629,302,311. -30.52% 388,969,421. 388,969,421.
62 08 08 15 15
归属于上市公 1,749,600,27 - - - -
司股东的净利 1.35 1,584,905,38 1,584,901,50 1,003,357,16 1,003,357,16
润 6.54 4.79 0.46 0.46
归属于上市公 - - - - -
司股东的扣除 635,887,563. 898,841,849. 898,837,967. 29.25% 809,463,845. 809,463,845.
非经常性损益 83 70 95 89 8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 - - 29,408,960.1 29,408,960.1
的现金流量净 46,190,507.4 42,962,176.4 42,962,176.4 -7.51% 1 1
额 8 7 7
基本每股收益 0.89 -2.10 -0.81 -1.33 -1.3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89 -2.10 -0.81 -1.33 -1.3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0.60% -110.60%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