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黄治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代行)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车志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治华先生、吴俊先生、肖日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唐积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代行)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纪铁珍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次对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的金额为 325,096,758.03 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该部分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且不涉及关联方,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本次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持续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车志远先生个人简历
车志远,男,1986 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理;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科员;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三等秘书,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
截至目前,车志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车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022 年 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2022 年 5 月 11 日,深圳证
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除此之外,车志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黄治华先生简历
黄治华,男,3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ICP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产权组长;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廪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行)、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治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治华先生因当时所任职的公司(四川西部资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 年 7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黄治华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之外,黄治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吴俊先生简历
吴俊,男,1989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 Modern Center Trade Inc.合伙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业务总经理;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吴俊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唐积玉先生个人简历
唐积玉,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部长、监事、副总经理;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
社会兼职:中国藻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中食协冷专
委常务理事、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烟台市食品安全协会副会长、烟台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海洋牧场工程实验室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棘皮动物分会理事会理事。
截至目前,唐积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肖日东先生个人简历
肖日东,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员工;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肖日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日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纪铁珍个人简历
纪铁珍,女,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担任烟台海带育苗厂会计、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会计、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财务副科长、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山东东方
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纪铁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纪铁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