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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6 深市 ST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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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ST东洋: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09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工作。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参会代
表认真讨论,选举王顺奎、王伟、刘云涛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顺奎、王伟、刘云涛先生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届时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王顺奎先生个人简历

  王顺奎,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烟台市水产职工学校教师;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政工科、办公室职员;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产良种场副场长,开发区分公司经理、莱州海底牧场场长,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养殖事业部部长、海洋事业部总裁助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王顺奎先生持有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0.07%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顺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王伟先生个人简历

  王伟,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蓬莱马格庄渔政站技术员;烟台鲁星食品有限公司营业部科长、营业部部长;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本部副本部长、亚洲事业部经理,海洋事业部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刘云涛先生个人简历

  刘云涛,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冷藏厂技术员,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冷藏厂副厂长,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冷藏厂副厂长,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胶原蛋白工厂厂长,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洋事业部总裁助理。
  刘云涛先生持有公司 900 股股份,持有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1.08%股
份;除上述表述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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