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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6 深市 ST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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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ST东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积玉、车志远、吴俊、黄治华、王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提名柴俊林、龚俊宇、许子军、刘建平、罗笛、檀国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家强、于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
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湖南优禾提名刘亚辉、伍喆、刁少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辉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中显示至今同时在六家公司任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其存在:(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5.9(三)“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该情形的,其提名人应当披露具体情形、仍提名该候选人的理由、是否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及应对措施。提名人并未提供上述要求说明,相关信息提供不完整。(2)提名人提交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显示: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与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所载内容不一致,相关信息提供不准确。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辉先生未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辉先生未通过提名委员会的审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伍喆、刁少龙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截至本决议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家强、于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伍喆、刁少龙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伍喆、刁少龙均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至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的 承 诺 函 》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积玉先生简历

  唐积玉,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部长、监事、副总经理;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

  社会兼职:中国藻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中食协冷专委常务理事、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烟台市食品安全协会副会长、烟台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海洋牧场工程实验室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棘皮动物分会理事会理事。

  截至目前,唐积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车志远先生简历

  车志远,男,1986 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理;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科员;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三等秘书,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

  车志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之子,除上述表述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车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2022 年 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2022 年 5 月 11 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车志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吴俊先生简历

  吴俊,男,198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Modern Center Trade Inc.合伙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业务总经理;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吴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黄治华先生

  黄治华,男,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ICP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产权组长;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廪
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治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治华先生因当时所任职的公司(四川西部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 年 7 月 15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黄治华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王帅先生简历

  王帅,男,1982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职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职级风控委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职风控委员。现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除上述表述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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