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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6 深市 ST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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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ST东洋: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
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步晶晶、李志凌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设置、监事构成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符合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泽清、王龙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任期三年。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步晶晶女士个人简历

  步晶晶,女,1981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编辑、记者,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健康事业部总裁特别助理、助理总裁,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健康事业部副总裁。

  截至目前,步晶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步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志凌女士个人简历

  李志凌,女,1968 年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曾任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工程师;烟台东方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标准化管理部部长、正高级研究员。

  截至目前,李志凌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刘泽清女士个人简历

  刘泽清,女,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太原晋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计划营销主任,山西惠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太原湘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优禾企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绿能高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刘泽清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刘泽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泽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龙先生个人简历

  王龙,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总监职务,现任盛世神州烟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监职务。

  王龙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龙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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