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及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唐积玉、车志远、吴俊、黄治华、王帅、柴俊林、龚俊宇、许子军、刘建平、罗笛、檀国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李家强、于江、伍喆、刁少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积玉先生简历
唐积玉,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部长、监事、副总经理;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
社会兼职:中国藻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中食协冷专委常务理事、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烟台市食品安全协会副会长、烟台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海洋牧场工程实验室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棘皮动物分会理事会理事。
截至目前,唐积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车志远先生简历
车志远,男,1986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理;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科员;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三等秘书,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
车志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之子,除上述表述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车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2022 年 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2022 年 5 月 11 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车志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吴俊先生简历
吴俊,男,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Modern Center Trade Inc.合伙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业务总经理;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吴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黄治华先生
黄治华,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ICP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产权组长;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廪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治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治华先生因当时所任职的公司(四川西部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 年 7 月 15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黄治华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王帅先生简历
王帅,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职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职级风控委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职风控委员。现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除上述表述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柴俊林先生简历
柴俊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山西闻喜银光集团财务科长,山西闻喜银光集团总会计师,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俊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柴俊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俊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龚俊宇女士简历
龚俊宇,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行政人力总监兼董事,现任湖南膳福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龚俊宇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龚俊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俊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