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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6 深市 ST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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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8

*ST东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6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湖南优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一致行动人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行者资本”)计划自2023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平均价格不高于2元/股。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无法达到预期、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神州行者资本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湖南优禾一致行动人神州行者资本计划自2023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平均价格不高于2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收到湖南优禾的《关于增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时
间己过半,湖南优禾及增持人特向公司董事会告知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湖南优禾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湖南优禾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3.22%,神州行者资本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湖南优禾一致行动人。

    2、增持股份的目的: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改善。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4、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平均价格不高于2元/股,神州行者资本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4月10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增持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过半,自股份增持计划开始日2023年4月10日起,公司股份在增持实施期间的平均价格为2.77元/股,最低价格为2.45元/股,远高于增持人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平均价格不高于2元/股),因此增持人未能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计划,在符合增持条件的情况下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神州行者资本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承诺

    神州行者资本承诺:神州行者资本将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减持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神州行者资本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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