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2-10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赵玉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2票。
董事唐昊涞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同时,该报告载明未经过审计。且上市公司存在因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等问题,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故,在无独立第三方报告的情形下,导致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确定,故投弃权票。
董事柴俊林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目前上市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在无独立第三方报告的情形下,导致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确定。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在2022年10月21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
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因此,投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俊先生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