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 2022-02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及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于近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轮候冻结、股东北京盛德玖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玖富”)
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涉 占其所 占公
股东名称 股东或实际 及股份 持股份 司总 起始日 到期日 轮候机关 原因
控制人 数量 比例 股本
(万股) 比例
山东省烟台
东方海
是 2,000.00 58.42% 2.64% 2021-09-23 2024-09-22市中级人民 诉讼
洋集团
法院
山东省烟台
盛德玖富 否 4,800.00 100% 6.35% 2021-09-23 2024-09-22市中级人民 诉讼
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方海洋集团、盛德玖富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例 结的数量 比例 比例
东方海
洋集团 3,423.6501 4.53% 3,423.6501 100% 4.53%
盛德玖富 4,800.00 6.35% 4,800.00 100% 6.35%
合计 8,223.6501 10.88% 8,223.6501 10.88%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形。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控股股东正在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此外控股股东名下有部分实体资产正在对外出售处置,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多方进行沟通洽谈,积极推进事项进展。针对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问题,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对(2019)鲁0612民初3556号案件提起上诉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8,025,738.08元。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 0602 民初 277、29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华夏银行幸福支行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
效,涉及标的金额4,142.75万元;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出具了(2020)鲁 06 民初 5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华夏银行烟台分行对上市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涉及标的金额4,950万元。目前公司的其他相关诉讼正在进行当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股份后续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3.此次股份冻结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