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
将被司法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9%;本次将被司法变卖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2%。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车轼先生所持有的12,067,788股公司股份于2020年12月14日10时至2021年2月15日10时期间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ifa.jd.com/2579)上进行公开变卖,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成交。上述变卖涉及公司股份数量合计112,067,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如上述变卖最终全部成交,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该变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海洋集团因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引起纠纷,其所持有的100,000,000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月1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2)。
公司于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将于 2021 年 2 月 7 日 10 时至 2021 年 4 月 8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对东方海洋集团持有的 100,000,000 股公司
股份进行司法变卖,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变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涉及 变卖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 原因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数量
山东东 北京市 股票
方海洋 2021 年 2021 年 第二中 质押
是 100,00 2月7日 4 月 8 日
集团有 52.08% 13.22% 级人民 融资
0,000 10 时 10 时
限公司 法院 纠纷
合计 100,00
— 13.22% — — — —
0,000
司法变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累计被变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变卖情况如下:
累计被变卖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山东东方海
洋集团有限 192,000,001 25.39% 100,000,000 52.08% 13.22%
公司
车轼 12,067,800 1.60% 12,067,788 100% 1.60%
合计 204,067,801 26.98% 112,067,788 — 14.82%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海洋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2,0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39%,其中 192,000,000 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192,000,001 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本次合计 100,000,000 股将被司法变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52.08%。
截至本公告日,车轼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06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0%,其所持股份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12,067,800 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目前 12,067,788 股正在司法变卖过程中,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
二、其他事项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变卖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形。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详细询问了解其筹款进度与现状,控股股东正在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此外控股股东名下有部分实体资产正在对外出售处置,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与多方进行沟通洽谈,积极推进事项进展。针对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问题,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法院、各申请人协商沟通,寻求申请人对公司继续支持,争取尽快解除公司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积极消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3、东方海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39%;本次公告将被司法变卖的标的为其持有的10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2%;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1.60%;目前12,067,788股正在司法变卖过程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上述变卖涉及公司股份数量合计112,067,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如上述变卖最终全部成交,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
4、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鲁证调查字[2020] 13号),目前公司正处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