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机工业”)的全资子公司 Diamond Aircraft Industries GmbH(奥地利钻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ICC”)出具的裁决书
(编号23216/PTA)。本次仲裁由ICC受理,在新加坡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仲裁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滨奥”)
代理机构:Aquinas Alliance LLP
被申请人:奥地利钻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奥地利钻石”)
代理机构:DLA Piper Singapore
(二)本次仲裁背景
奥地利钻石为钻石DA40机型原产权所有人,根据原约定,申请人享有DA40机型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权利。因双方对DA40授权许可安排事宜存在争议,2017年11月22日,山东滨奥向ICC递交了仲裁申请。奥地利钻石根据 DLA Piper Singapore评估该授权纠纷可能的赔偿金额,已于公司2020年收购飞机工业55%股权前计提预计负债1,906.86万欧元。
二、仲裁结果
ICC裁决:奥地利钻石于仲裁结果之日起4个月内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授权许可,并赔偿人民币预计6,704.86万元(含赔偿金、律师费、仲裁费及利息等所有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本次仲裁,奥地利钻石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906.8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4,643万元),根据仲裁裁决,本次奥地利钻石需赔偿人民币约6,705万元。经财务初步测算,预计本年度增加奥地利钻石利润人民币7,938万元,进而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人民币4,366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五、其他
根据仲裁裁决,奥地利钻石于仲裁结果之日起4个月内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授权许可,鉴于该授权生产许可涉及境内外航空主管部门的审批,因此本次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需进一步评估。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裁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